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20 19:25:50作者:未知
2023聊城汽车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指南:
一、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除享受第1、2条政策外,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二、消费券申领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共计360万元,数量有限,以首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序,先到先得,抢完为止。申领系统将于11月20日上午10:00开启,额度用完系统自动关闭新用户上传通道,退回用户可修改资料,系统将于12月30日0点关闭。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将从11月21日起通过“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3.机动车行驶证:需上传主页和副页。
4.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商务局负责审核购车时间、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在公布名单范围、以及上传资料的完整性。审核通过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凡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经报名、审核、公示后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
3.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5.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