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2-06 15:21:48作者:未知
申请条件
1、异地预约只允许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C1的申请人预约考试。
2、如果本地不存在申请准驾车型的考场,申请人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3、如果本地存在申请准驾车型的考场,申请人需在本地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六十日未成功,才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4、普通预约学员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则安排考试确认最终预约结果。
设定依据
《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第五章 第二节 第六十二条 用户初次申领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办理恢复驾驶资格、满分考试等业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其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和考试费缴纳、退费申请服务。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提供按照考场和考试区域两种方式的考试预约服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考场分布情况在互联网服务平台配置考试区域,每个考试区域应当包含两个以上考场。对选择按照考试区域方式预约考试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将在用户选择的考试区域内随机分配考场。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制定考试计划:
(一)制定本地考试计划,设置考试场次及各场次考试人数和优先预约人数。优先预约人数是指学习驾驶证明距离有效期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学员预约人数;
(二)考试能力满足本地需求的,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制定异地考试计划,设置考试场次及各场次考试人数和优先预约人数;
(三)每次制定的考试计划不得少于五日;
(四)至少提前十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公布考试计划。
第六十五条 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互联网服务平台提示用户选择考试科目,核查确认用户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属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符合优先预约条件且用户尚未优先预约该考试科目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提示用户是否使用优先预约权。需要使用优先预约权的,提示用户选择存在优先考试名额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场次等信息并提交考试预约申请;
(三)属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超过六个月或者不足六个月但已经优先预约过该科目考试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提示用户选择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场次等信息并提交考试预约申请;
(四)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规定,停止考试预约受理申请后,互联网服务平台确定考试预约结果,通过发送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用户预约结果并公布;
(五)用户未缴纳考试费用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提示用户缴纳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