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28 15:56:47作者:未知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相关要求,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3-2024年度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且已在《2023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备案,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汽车驾驶专业不受《2023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限制,可单独申报。
(六)《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确定河南省第一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的通知》(豫退役军人办〔2021〕10号)确认的培训机构和《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河南省2022年第一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确认的驾培类培训机构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机构涵盖范围
申报机构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企业注册地省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省属高校和职业院校可到省厅就业创业处申报(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2023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备案证明,(以上均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两个表格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受理签约
受理机关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择优选择拟签约培训机构,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五、签约后相关职责
培训机构签约后,作为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合作机构,按要求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培训效果评估;按规定开展退役军人培训,负责为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推荐就业。
六、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71-68060759 6806115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