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27 16:12:04作者:未知
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中断参保的,续保后是否继续享受待遇?
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未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津贴暂停发放,单位正常缴费后继续发放。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有哪些?
(1)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
自2022年4月1日起,在我市首次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
(2)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