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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更新时间:2023-12-25 19:18:17作者:未知

2024珠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2024珠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规定: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文标签: 继续教育  专项  定额  支出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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