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2-28 21:22:57作者:佚名
个人
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5日截止。(集中筹集期的)
小编提示:四川省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0日18时至2023年1月2日18时停机,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包含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等和线下服务大厅)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申领、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异地就医、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评估等各类业务
用人单位
1、申请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申请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个人缴费部分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若2023年1月1日后缴费将加收利息,2023年4月1日后缴费将加收利息和滞纳金;单位缴费部分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者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没申请过缓缴,欠缴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欠缴的2022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若2023年1月1日后缴费将加收利息,2023年4月1日后缴费将加收利息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