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5-23 17:30:03作者:佚名
根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 自缴费次月起, 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未就业配偶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受理申请。
3.申请时生育保险在正常参保状态。
二、办理资料
1.《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
2.诊断证明复印件;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就医确认申请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
4.办结
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结束系统流程,出具《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就医确认申请受理回执》交参保人;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复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就医确认申请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地点
全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窗口。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现场办结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