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26 12:47:16作者:未知
为迎接2022年高考、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 2022 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我市噪声管控。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5日至 6月8日期间,每日中午12:00 至14:30 、20:00 至次日7:30 ,城市(含各县、横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7日上午8:00 至 6月8日17:00 ,全市考点 200 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二、中考期间:6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每日中午12:00至 14:30 、20:00 至次日7:30 ,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24日上午8:00 至6月26日17:00 ,全市考点 200 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三、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考生造成影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四、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商业广告;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过大音量的音响器材、乐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餐饮等场所高声划拳猜码、喧哗;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鸣喇叭和飙车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举报电话:12345
六、本通告自2022年6月5日起执行,至2022年6月26日17:00止。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