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15 12:57:29作者:佚名
合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
按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因此,如果你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你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