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09 13:05:52作者:佚名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怎么申请?
(一)确定可申请房型调整家庭名单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意向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或“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第一场次分配对象为: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拥有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但截至2023年10月20日前仅承租其中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
若符合房型调整条件,但未在查询名单内或人员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人口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再纳入本批次意向登记范围。
(二)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工作日, 上午 8:00 - 12:00,下午2:00-5:30)
申请家庭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线上办理方式。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过“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房型调整”进入专区;
或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中的“掌上办”栏目进入“房型调整”模块。
线下办理方式。申请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到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三)摇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注意!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选房范围的包括:排序在1-2200号的申请家庭;排序在2200号以后的属于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四)选房
时间:2023年12月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摇号结果及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按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先后依次在安排场次选房。选房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房型调整选房确认书》,申请家庭填写《房型调整承诺书》。
(五)已选房家庭续租审核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选房情况通知办理。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对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进行承租条件审核,并按规定公示。
选房后,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经审核,租金补助比例变化的,按照新认定的租金补助标准承租。
(六)租赁合同签订、交房入住时间
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已选房家庭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入住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
房型调整申请家庭请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住房并入住调整后房源!自《房型调整通知书》出具之日起2个月,未完成交房入住手续并退出原承租房源的,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需按新续租审核的结果签订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合同,房型调整的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下一批次不得参与房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