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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内户口平迁最新政策(成都市内户口平迁条件)

更新时间:2024-01-08 12:51:22作者:佚名

成都市内户口平迁最新政策(成都市内户口平迁条件)

  成都市内户口平迁最新政策(2024)

  成都市辖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县(市)城镇地区。(成都东部新区参照执行)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县(市)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均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目前政策)

  前置条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本文标签: 佐证  成都  住房  原件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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