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18 04:58:12作者:佚名
4月1日沈阳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2022年4月1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3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龙湖紫都城二期。
3月27日至3月31日,患者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外出。
4月1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富力尚悦居。
3月27日至3月31日,患者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外出。
4月1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3:现住址:无(患者为长途货车司机,3月27日至3月30日在沈期间一直居住在车上)
3月27日至3月29日,自驾大货车从上海返沈,3月29日晚抵沈,当晚驻车在沈新路开发大道路旁过夜。
3月30日,曾到铁西区盛发菜果市场,在盛发市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31日,曾到铁西区劳动公园南门西北角、朱尔屯高速口路旁、洪湖一街与龙江湖街交汇口,当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