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3-28 09:12:43作者:未知
一、以工代训
是指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接受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的一种培训方式。
二、实施范围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困难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有雇工且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开展以工代训。
三、补贴标准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300 元,时间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实行按月申请、审核和拨付到企业,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四、执行期限
2020年6月1日—2020 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具有法人资格,拥有银行基本账户;
(二)企业为参训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企业享受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期间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类型的职业培训补贴。
六、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初次申领);
(二)参加以工代训人员电子版和纸质版花名册;
(三)当月发放工资对账单或由职工签字并加盖财务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工资表;
(四)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信息。
七、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职业培训】→【开班申请】,录入以工代训人员信息,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属地区(县)人社部门审核。
八、政策咨询
市、区(县) 联系电话
1、市人社局 0991-4680702
2、天山区人社局 0991-2617930
3、沙依巴克区人社局 0991-4564446
4、水磨沟区人社局 0991-4684433
5、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 0991-3697223
6、经开区(头屯河区)人社局 0991-3711846
7、米东区人社局 0991-3301414
8、达坂城区人社局 0991-5919109
9、乌鲁木齐县人社局 0991-59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