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15 13:30:53作者:未知
调整人员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调整后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这样的安排,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待遇确定机制决定的。按照现行制度,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初次确定时是与职工本人工资、社平工资情况挂钩,在确定待遇时已适当分享上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照这一原则,在调整工伤待遇时,将范围确定为上年底前享受待遇人员,避免当年人员既享受上年工资增长,又享受当年待遇调整的情况,以体现公平。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
2、对于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30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6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1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同时,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对于调整后待遇水平仍然较低的,1-4级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按2200元/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30元/月,由原工伤待遇渠道予以托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