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22 18:27:37作者:佚名
一、办理条件
(一)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二、办理材料
(一)个人养犬的,应当到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养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签证);
2、住所地证明材料;
3、犬只免疫证明材料(进口犬只还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单位养犬的,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单位出具的确需饲养犬只证明材料;
3、犬只饲养管理责任制度(加盖单位公章)材料;
4、犬只免疫证明材料(进口犬只还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人填报《养犬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材料,交社区和属地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
步骤二:属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养犬人是否符合养犬条件,填写审批意见。
步骤三: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养犬户《养犬登记表》进行信息输入。
步骤四:经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养犬户携带《养犬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今年狂犬病免疫证(未免疫可到现场免疫)、到公安机关和农委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登记、审核手续,领取犬牌,对犬只拍照,然后由服务人员对犬只注射电子信息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