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4-13 18:22:20作者:未知
不按时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后果
未按规定进行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相关社保待遇会被暂时停发,直至待遇领取人通过认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可以从停发之月起恢复并补发社保待遇。
什么情况下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
(一)待遇领取人死亡的,其亲属要在三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四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或者其亲属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终止待遇领取人的领取资格,并办理支付丧抚待遇。
(二)待遇领取人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