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18 01:39:26作者:佚名
2022年3月15日沈阳新增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2022年3月15日,沈阳市新增8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风险人群,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钢花小区。
3月10日,曾到沈阳实验中学(大东区白塔路47号)、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
3月11日,曾到沈阳实验中学(大东区白塔路47号)。
3月12日,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曾到大东区惠民家园。
3月14号,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高坎街道高坎社区。
3月10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龙湖紫都城小区内核酸检测点。
3月11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鑫隆记海鲜店(浑南区高坎镇54号)。
3月12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
3月13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
3月14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3: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高坎街道高坎社区。
3月10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龙湖紫都城小区内核酸检测点、快乐购超市(大东区东望路20-13号)。
3月11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龙湖紫都城小区内核酸检测点、中国石油上马加油站(浑南区高坎西路55-1)。
3月12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晨光烧饼(东望街店)、龙湖爱家超市(大东区东望街20-15号7门)、幸福家超市(大东区文官街道木匠社区)、百年熏酱(大东区莲花街莲花新村)。
3月13日,曾到龙湖紫都城1期。
3月14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4:现住址:浑南区华瑞家园。
3月10日,曾到桃仙机场T3航站楼二楼出发厅满宝馄饨、沈阳市第六十三中学、五洲通大药房桃仙大街店(浑南新区桃仙大街绿色家园)。
3月11日,曾到桃仙机场T3航站楼二楼出发厅满宝馄饨、多美家超市(浑南新区桃仙大街绿色家园)、沈阳市第六十三中学。
3月12日,曾到桃仙机场T3航站楼二楼出发厅满宝馄饨。
3月13日,曾到桃仙机场T3航站楼二楼出发厅满宝馄饨。
3月14号,曾到桃仙机场T3航站楼二楼出发厅满宝馄饨、桃仙机场T3航站楼一楼中厨房、机场核酸采样点(桃仙机场6号门乘坐机场大巴前往)、桃仙机场T3航站楼一楼麦当劳旁卫生间、食尚烘焙坊(浑南区桃仙大街5甲7门)、奉天堂大药房(绿色家园店)。
3月15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5:现住址: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
3月10日,曾到宏仁义齿(大东区联合路252号)、爱维口腔(铁西区云峰北街示范和平家园)、吴彤口腔(铁西区应昌街2819号)、景兴口腔(铁西区景星南街48号)、仁人口腔诊所(铁西区南六东路7号-甲1门)、德龙齿科(铁西区艳粉街红粉路46号2门)、沈阳市鑫鑫仁爱义齿制作中心(于洪区白山路156号)、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内万利超市。
3月11日,曾到爱维口腔、景兴口腔、仁人口腔、仁人口腔旁边水果部落生鲜超市(铁西区南六东路22号4门)、德龙齿科、沈阳市鑫鑫仁爱义齿制作中心、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广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内万利超市。
3月12日,曾到魅力之声艺术中心大东校区(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0号-8号-1门)、鑫凯隆生鲜超市中体店(大东区东望北街117号)、中体售楼处核酸检测点、天天好超市(大东区东望北街117号)。
3月13日,曾到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内万利超市、鑫凯隆生鲜超市中体店、小区内益民大药房旁边小水果蔬菜店、天天好超市、小区广场核酸检测点。
3月14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6:现住址: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
3月10日,曾到宏仁义齿(大东区联合路252号)、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广场。
3月11日,曾到宏仁义齿、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广场、鑫凯隆生鲜超市中体店。
3月12日,曾到魅力之声艺术中心大东校区、鑫凯隆生鲜超市中体店、中体售楼处核酸检测点。
3月13日,曾到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新城小区广场核酸检测点。
3月14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7: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惠民家园。
3月10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曾到国瑞商城永辉超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2号)、聚鑫缘生鲜超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2号2门)。
3月14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8:现住址:大东区东惠民家园
3月11日,曾到鑫凯隆生鲜超市中体店。
3月12日,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曾到鑫凯隆生鲜超市中体店。
3月14日,居家未外出。
3月15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