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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最新特殊药品目录 渭南市特殊药品目录

更新时间:2024-01-14 13:47:30作者:未知

渭南最新特殊药品目录 渭南市特殊药品目录

  特殊药品

  特殊药品和门诊慢特病区别,特殊药品以“药”为依据,只报销药品;门诊慢特病以“病”为主,和病种相关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予以报销。

  如:肺癌患者用到的安罗替尼、奥希替尼;乳腺癌患者用到的曲妥珠单抗;类风湿患者用到的益赛普;银屑病和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用到的阿达木单抗等都属于特殊药品范围。

  (一)特殊药品鉴定

  使用特殊药品在参保区域内指定医疗机构参加鉴定,随时办理,即日起生效。

  患者(或家属)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住院病历(需提示有病历支持依据使用特殊药品或三甲医院门诊病历中有提示病情确需使用特药)在特药鉴定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渭南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门诊使用申请表》进行特殊药品申请鉴定。

  (二)特殊药品报销待遇标准

  职工特殊药品报销比例70.55%。特殊药品实行单独支付管理政策,不单设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

  居民特殊药品报销比例51%。特殊药品实行单独支付管理政策,不单设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

  40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特殊药品联网结算。

本文标签: 药品  患者  病历  鉴定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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