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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洞头区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象

更新时间:2023-12-28 14:21:39作者:未知

温州洞头区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象

  温州洞头区2023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象为本辖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符合要求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申报条件

  1.参保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2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裁员率计算方式一:(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2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缴费月数计算至2022年末。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本文标签: 参保  失业保险  年末  人数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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