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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22 10:59:42作者:佚名
2023年度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专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专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要求,具有绍兴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及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有亲和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随带以下资料:
(1)《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专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5个工作日)。
3.报名、资格审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12楼1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8012384。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与潜能。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自我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录用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查否的,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薪资待遇
政务服务专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薪资待遇按照《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专员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试用期内执行基本薪酬,试用期后按星级考评和工作绩效核定薪酬(包括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海智慧服务网(http://sx.sxrc.org.cn:6020/sxrcw/)、“绍兴办事”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绍兴办事”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专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