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18 00:08:41作者:佚名
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指南
一、高校毕业生毕业报道和档案管理
(一)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个人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奖惩记录等的文字记载材料。学生在校时称学籍档案,毕业报到后称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随着人员的成长和发展,人事档案不断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招聘录用、政审考察、公证信息、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二)栾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事项
1.办理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报到手续,并可接收管理其档案。
2.流动人员档案接收和转出
流动人员档案是指档案中有本人普通全日制(含职教、技校、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籍材料,且中专(含)以上的须有就业通知书的档案。
3. 为存档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增减。
(三)办理流程
1.办理报到
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及档案转递服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函〔2020〕89号)中:“毕业生到县(市、区)就业的或到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档案的,直接到就业地或保管档案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市人社局不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执行。
温馨提示:报到手续办理完成后,请妥善保管自己的就业报到证,它是以后求职招录时的重要凭证。
2.报到证丢失补办
①毕业于河北省内高校的:
拨打电话12333转省人社厅挂失,现场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一号楼一楼A03窗口,电话:0311-66635291、0311-66635346;
②毕业于省外高校的,需与原发证机构联系,按要求补办。
3.流动人员档案接收
首先应与现档案存放管理机构确认档案中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学籍材料,再持户口本或户口本中本人页照片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同时需告知工作人员现存档机构官方全称。档案流转过来后,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4.流动人员档案转出
持加盖调档机构公章的调档函办理,调档函抬头请注明: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5.办理现存档人员医保增减
档案在我处存放管理的,如有需要,可于每月1-15日工作时间内持身份证办理职工医保增加或减少业务。
(四)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鑫源路1号,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13房间高校毕业生接待室。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9月1日-5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6月1日-8月31日)
3.咨询电话:0311-88033219
4.档案邮寄信息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鑫源路1号,收件人:栾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311-88033219,邮编:051430
二、栾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阶段可以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1.创业补贴。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不含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每个创业项目10000元。2、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注:需做税务登记并按月进行申报。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以内
咨询电话:88030072
2.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注:需做税务登记并按月进行申报。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
咨询电话:88030072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实际缴费额的40%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后
咨询电话:88030072
4.小微型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取得营业执照3年内
咨询电话:88030072
5.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营业额以及能吸纳就业的各类创业实体可入驻孵化基地。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1年)入驻孵化基地,孵化期(一般为3年)内享受政府补贴,实行房租减免政策。
办理地点:栾城区中辉创业孵化基地(鑫源路与太行南大街交口西行400米路北)
办理时间:随时申请
咨询电话:88866567
6.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生活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一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
咨询电话:88030072
7.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办理地点: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科(石栾大街62号)
办理时间:随时申请
咨询电话:85971235
(二)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随时申请
咨询电话:88030072
2.吸纳就业补贴。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3个月内
咨询电话:88030072
3.就业见习补贴。认定就业见习单位后,对接受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
办理地点: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石栾大街62号)
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安排开展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就业见习补贴按季度申报。
咨询电话:85972555
(三)栾城区对于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有哪些?
基层管理岗位:由区政府出资为解决我区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而开发的岗位。高校毕业生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基层管理岗位补贴。对通过基层管理岗位安置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基层管理岗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基层管理岗位安置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补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随时申请
咨询电话:88030072
(四)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政策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办理地点:栾城区人社局217室
办理时间:劳动合同履行满6个月后3个月内
咨询电话:880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