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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4-01-04 19:34:03作者:佚名

丹东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条件

  丹东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颁发申请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十四条规定,批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现场核查,直接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取得批发许可证后,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丹东  许可证  条件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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