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17 21:26:55作者:佚名
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
青秀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预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建议选10年左右),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
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五)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户籍需与借款学生同属青秀区,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的,年龄在25-60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六)如何申请
向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申请。
二、贷款所需资料
首贷申请材料
1. 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或学信网信息代替)、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2.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做预申请学生需提供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
续贷申请材料
续贷线上办理(远程办理)无须提供材料,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根据提示办理;线下办理(现场办理)需出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贷款申请表。
三、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贷办理流程
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然后按照贷款办理须知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贷款申请。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签字确认。
4.在“南宁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助学贷款办理预约”。
5.在系统上完成以上步骤后,根据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青秀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 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
7. 到高校报到时,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zxdk.cdb.com.cn)。
(二)续贷办理流程(线上办理)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蓝色按钮,在“我的贷款”中点击新增“贷款申请”。
2.进入手机认证界面,通过验证后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3.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与新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资助中心线下办理变更手续)。
4.确认贷款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下一步提交,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5.同意远程受理协议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到“身份认证成功,贷款申请已提交”后,耐心等待县区资助中心审查结果。
6.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远程贷款申请,审查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贷款学生。
(提示:如线上不能成功办理,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前往现场办理。办理前请先来电咨询。)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贷款学生及家长要佩戴口罩、提供出行健康码,在测温通道测试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贷款现场。
2.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0771-5826380;青秀区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592514504。
3.线下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助学贷款办理窗口。
4.线下办理时间:8月2日起开始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4:30。
5.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