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18 21:14:44作者:未知
一、基本情况
山伟学府小区房屋(带电梯)单套建筑面积约32-47㎡,威建河畔花园小区房屋单套建筑面积约72-77㎡,泽库镇新港明珠小区单套建筑面积约65-77㎡。
租金以市场租金为准(山伟学府每月租金11.9元/平方米,威建河畔花园每月租金8元/平方米,新港明珠每月租金5元/平方米),按应保面积实行相应减免,城市特困或城镇低保家庭减免90%,低收入家庭减免80%,新就业无房职工减免6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减免40%,其中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计算减免,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将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具体情况可咨询0631-8480167。
二、报名条件
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2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
(一)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镇街认定的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或属于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低于15 平方米。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但不低于80%(含);
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2.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文登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注意:城镇医疗卫生、教育、公交、环卫、物业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放宽申请条件,取消1年以上的社保限制和收入审核。
三、 提交资料
本地户籍居民向其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书面申报,如果本地户籍属于公共服务行业的申请家庭,则与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相同,均由申请人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申请手续,向单位注册地所在镇街进行申报。
(一)特困、低保、低收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及复印件;
3.《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非共同生活)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不提供该项)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及复印件;
4.《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非共同生活)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不提供该项)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非共同生活)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不提供该项)
4.对于申请享受2人户或者3人户保障面积标准的,应同时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及复印件,并提供配偶在文工作、未婚子女在文入学或就业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2.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3.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可到镇街领取。
四、地址及咨询电话
各镇街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 | 业务部门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 城建科 | 金山管委1楼城建科 | 8361064 |
2 | 龙山办 | 城建科 | 龙山办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文山路107路) | 8361387 |
3 | 天福办 | 城建科 | 天福办406室 (天福路218号) | 8935527 15763118677 |
4 | 环山办 | 城建科 | 环山办501室 | 8188515 |
5 | 米山镇 | 城建科 | 米山镇政府南楼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城建科室 | 8878827 |
6 | 高村镇 | 城建办公室 | 高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15室(高村镇兴高路41号) | 8760197 |
7 | 宋村镇 | 城建科 | 宋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1楼西大厅2号窗口(昌盛路8号) | 13220847379 |
8 | 文登营镇 | 城建科 | 文登营镇政府一楼东 | 8664509 |
9 | 界石镇 | 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 界石镇政府二楼 | 8533628 |
10 | 张家产镇 | 城建科 | 张家产镇便民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天沐路2号) | 8731066 |
11 | 泽库镇 | 城建办 | 泽库镇政府一楼城建办 | 8780958 |
12 | 泽头镇 | 工业办 | 泽头镇交通路17号 | 8822469 |
13 | 葛家镇 | 城建科 | 葛家镇政府一楼105室 | 8880170 |
14 | 大水泊镇 | 城建办 | 大水泊镇华新园6-2号大水泊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0号 | 8641208 |
15 | 侯家镇 |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侯家镇人民政府4楼411 | 8720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