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4-14 09:02:23作者:佚名
2022呼和浩特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学?
2022年3月1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1.各地区、各学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假期工作安排。要严格执行本年度校历安排,按时进入假期。同时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各学校把值班表报主管教育局。
2.各地区、各学校要对假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主管教育局。
3.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022年3月1日开学上课,各地区、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准备,保证按时顺利开学。
落实“双减”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
1.各学校要统筹调控,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科学设计,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教育引导家长不在假期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班。寒假作业要体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减少重复性、死记硬背和“刷题”式书面作业量,适当增加传统文化、尊老敬亲、劳动实践、动手能力类作业,利用假期实践性作业,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2.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0〕76号)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通知》(呼教通字〔2021〕136号)的精神,落实全市教育系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3.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寒假期间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不定期监测巡查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关于严肃查处各类变相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的通知》(呼党教组秘发〔2021〕7号)精神,对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提供场所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同时,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旗县区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