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26 18:52:33作者:佚名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1、登入【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醒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并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的学生,可按服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5、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贷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图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4、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主确定申请助学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