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1-17 19:22:51作者:佚名
2022年下半年聊城汽车消费券领取方式如下:
领取方式:
1.申请流程
购车人在聊城市购车并上牌后, 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一聊城消费券,进入“聊城汽车消费券”小程序,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上传以下材料:
①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②机动车行驶证:需上传主页和副页。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证书编号清晰可辨。
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⑤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审核流程
由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提交资料的日期及时间点认定)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红包。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提交日期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0日。消费券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发放至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云闪付”账户, 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一“我的”一“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3.发放原则
消费券发放自2022年9月15日上午9点开始申请,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原则,直到活动截止。
1.购车者领取的消费券可到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或“聊城商务”公众号查看发布的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范围内用券,进行购物、餐饮、燃油等线下消费。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
2.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可分次使用,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
3.使用本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4.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12月底
消费券发放自2022年9月15日上午9点开始申请,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原则,直到活动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