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1-13 02:47:47作者:佚名
泉港区各类人才补贴标准和相关福利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和集聚各类石化产业人才竞相涌入泉港就业,为推动“三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行生活补贴及个人所得税奖励
(一)新引进我区石化企业、石化科研平台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人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生活补贴。
(二)石化产业人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的,由区财政按其本人当年度在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予以奖励;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不同层次予以60%-95%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二、提供在泉港求职短期免费住宿
在中心城区统筹储备2家具有拎包入住条件的酒店,为来(留)泉港求职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在泉港求职期间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
三、解决全链条保障住房需求
(一)按照“小户型、低租金、地段优、配套好”原则,从区属国资优质房源中筹集200个房间,支持来(留)泉港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申请租赁,按租房价格的15%予以补助。
(二)在石化规上工业企业、瞪羚企业、省级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和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就业且毕业五年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每平方米700元予以购房补助,其他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按照每平方米600元予以购房补助;石化生产企业高层次人才在《泉港区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文件安居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第一层次至第七层次分别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950元、900元、850元、800元、750元、700元;具体按照《泉港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三)新引进我区石化企业、石化科研平台工作并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博士、硕士、本科每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补贴(与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助不重复享受)。
(四)规划建设集居住、消费、文娱等生活要素,并融合社交、分享等服务功能的石化人才主题社区,实现“工作圈+生活圈·消费圈·社交圈·运动圈”优化组合。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石化园区管委会综合科
四、优先给予人才认定
通过单位推优、行业举荐、赛事选拔等方式确认为优秀基础性人才的石化产业人才,优先推荐认定泉州市第六或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层级工作生活待遇。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五、支持职业能力提升
(一)鼓励提升学历层次,石化产业人才进行学历继续教育,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1万元、3万元。
(二)鼓励提升专业技能(技术),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石化产业人才给予1000-2000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六、享受便捷公共服务
(一)石化产业人才享受3年内免费乘坐区内公交的待遇。
(二)推行人才管家服务,对石化产业人才发放“泉港优才一卡通”,凭卡享受涉才政策服务和在泉港消费商家打折。
(三)石化产业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泉港,配偶、子女和父母可随迁,可落实落户“秒批”。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公安分局,区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大众公交公司
七、提供优质医疗和疗休养待遇
(一)石化产业人才到我区医疗保健定点医院开设的保健(专科)门诊就诊,凭卡享受快捷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二)每年遴选一批石化产业人才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人才疗休养活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人才办
八、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石化产业人才凡被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执行现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技资格人员,其子女就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其他石化产业人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九、提升政治待遇与倾斜研修资源
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及其他各级人才评选表彰人选。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人才研修培训班、报告会、论坛沙龙、项目成果对接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总工会、人社局
十、鼓励第三方机构招才引才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积极为泉港区输送石化产业人才,对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给予每新引进1人给予引才单位1000元的奖补。其中,引进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按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分别额外给予引才单位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补。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本措施具体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本措施与市区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8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