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1-10 16:02:04作者:佚名
武汉申请临时救助指南
一、申请条件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
主要包括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1、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
2、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紧急入院治疗;
3、紧急救治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
4、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
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
注:根据2022年11月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
1、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2、对其他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二、救助标准
根据不同的救助情形,最高不超过12倍月低保标准。
三、申请材料
1、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2、《武汉市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表》(含诚信申报承诺书);
3、《武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四、办理时限
支出型救助25个工作日,急难救助2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六、办理地点
住所所在地或急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七、网上办理
鄂汇办APP
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三项政务服务事项已经接入“鄂汇办”APP,困难群众即可通过手机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登录平台后,居民可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进入救助办理页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八、咨询电话
1、武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027-85736297
2、各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027-82339520
江汉区:027-83520015
硚口区:027-83803893027-83803929
汉阳区:027-84630410
武昌区:027-88938903
青山区:027-68865272
洪山区:027-87381362
东西湖区:027-8389340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027-84736763
蔡甸区:027-69840702
江夏区:027-81819260027-81819105
黄陂区:027-61005992
新洲区:027-89357765027-89352370(值班)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027-65527223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027-86774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