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3-13 19:58:50作者:佚名
出租房屋违规分隔专项整治公告
出租房屋违规分隔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群众反响强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出租房屋违规分隔专项整治行动,现向出租房屋房东、房屋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出租房屋违规分隔专项整治行动。
二、出租人(房东)须知
1. 房东应主动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房屋出租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主动申报或督促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2.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出租的房屋必须配备消防“四件套”,线路必须穿管。
3. 出租房屋不得违规分隔搭建后出租,厨房、餐厅、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4. 出租房屋不得违规设置超过该建筑规划设计数量的卫生间。
5. 严禁将架空层违规改造为出租房屋。
如有不符合房屋出租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12月31日前开展自查整改,逾期不自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街道将联合各执法主体依法推进整治工作,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承租人须知
1. 承租人为非本市常住人口的应当按照规定,主动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居住证办证点)申报居住登记或互联网申报。
2. 社区网格员及联合执法人员上门进行排查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排查询问。
3. 承租人不得租住违规分隔等不符合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的房间。
如已经承租了不符合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的房间的,请于12月31日前自行与房东清算租金并搬离,避免专项整治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如有阻挠执法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出租房屋房东和承租人合法合规出租承租,积极配合做好出租房整治工作,为平安滨江建设多尽一份心、多添一份力。房屋违规分隔出租监督举报电话:88158263。
西兴街道出租房屋违规分隔专项整治工作组
2022年12月8日
公告文件:《关于出租房屋违规分隔专项整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