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4-08 21:03:12作者:未知
认定条件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认定材料
1、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领表;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事故发生时间和申请认定时间间隔是否超出30天,若超出,则只能报销工伤认定时间之后发生的费用);
4、工伤证(复印件);
5、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若未鉴定级别则不需要);
6、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专用发票;
7、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8、出院证;
9、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病程记载、出院记录;
10、门诊发票和相对应的病历(对应治疗费发票时间)、处方(对应西药、中成药费发票时间)、检查报告单(对应检查费发票时间)。
认定地点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
电话:8487208
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
电话:8873996
认定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