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29 15:58:35作者:未知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擅自设置隔离桩、隔离栏、地锁等隔离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开展经营性活动。)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