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26 13:15:36作者:佚名
关于2022-2023年度供暖季缴费及报停供暖业务的通知:
一、收费标准及供暖时间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文件(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5.8元/月/平方
非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7.5元/月/平方
供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收费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5日
二、停供、恢复用热手续办理
1、若2022-2023采暖季不用暖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办理2022-2023采暖季不用暖的用户,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我公司递交报停申请并缴纳30%基础热费,过时不再受理。
2、若办理停止用热后,在采暖期中途任何时间需要开通暖气,需要补交整个采暖季全额费用的剩余金额。
三、注意事项
1、若您有往期采暖季有欠费未缴,在您本次缴费期间(将默认本年度供热费+往年欠费总额)。
2、如您需要提供发票,在您缴费时需告知收费员并填写开票登记表,发票开好后我公司会与您联系。(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为业主本人)
3、如您首次缴费,需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前来进行开户缴纳。
四、服务热线
400-0775-998(24小时接受用户咨询、投诉和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