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25 12:15:59作者:佚名
一、加班费比例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本人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150%
2、休息日加班:本人日/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本人日/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300%
二、名词解释
1、日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2、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每日工作小时数8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本人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未休的年休假天数×300%
4、职工本人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为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