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9 23:12:38作者:未知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