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9 11:28:40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嘉兴上调最低工资啦!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 号)精神,结合嘉兴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拓展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