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8 11:31:15作者:佚名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成立,正常纳税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
二、申报项目
1、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
三、申报条件和补贴内容
(一)租房补贴
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申报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职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范围企业从高邮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2)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4)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高层次创业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来邮创业;
(2)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3)具有博士学位。
3、高层次创新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范围企业从高邮市行政区域外引进;
(2)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扬州市人才项目资助;
(3)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二)购房补贴
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在高邮范围内首次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申报购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职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从高邮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2)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为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高层次创业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来邮创业;
(2)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3)具有博士学位。
3、高层次创新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从高邮市行政区域外引进;
(2)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扬州市人才项目资助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
(3)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租房补贴申报材料
1、全职类博士、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
(1)新申报人员填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附件1);再次申报人员填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证明)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批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批文复印件,企业需加盖公章;
(4)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全职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还需提供《房屋权属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租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无房证明等。
2、全职类本科人才及高层次创业类、创新类人才
(1)《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表》(附件3);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保障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等)复印件;
(4)申请人劳动合同或个人出资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或人才聘用协议书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或个人纳税证明;
(7)《房屋权属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租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无房证明。
(二)购房补贴申报材料
(1)《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保障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等);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注明“申请人才房”特定字样;
(5)住房公积金记录(创新类人才除外);
(6)全职类还需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劳动合同;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高层次创新类还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人才聘用(合作)协议书;
(7)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个人申请购房补贴承诺书(附件5)。
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