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4 17:55:47作者:未知
2022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年龄计算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2年5月5日。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的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及具体人数详见《2022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点击下载)。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聊城市中医医院、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人事考试网等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医院官网下载招聘简章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及《报名登记简表》(点击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报名材料(含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简表、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扫描件)至医院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 +专业”,报名邮箱:lczyyrsk2015@163.com。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新疆)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新疆籍毕业生的定向招聘岗位。
(三)网上初审
(1)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当的,应注明后退回应聘人员进行修改。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邮箱,查看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材料。
(2)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报名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急需紧缺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中医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需携带材料:
①身份证、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套、执业证书、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原件(所有原件都需要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提供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
②研究生学历的,携带以上证件同时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专科毕业考硕携带专科毕业证);
③《应聘承诺书》(点击下载)
④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中医骨伤科学(脊柱病研究)”,考生毕业证书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的,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二级学科证明材料,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套。
(3)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面试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对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1)考察。考察要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635-8341313 、834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