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0 18:46:28作者:佚名
同工同酬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济宁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宁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行意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享有更多用人自主权。如自主管理岗位设置等,同时在人员控制总量内依法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与编制的区别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编人员的待遇不是按照《劳动法》调节的。而是依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其入职条件、学历、经历与合同制人员不一致,而且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职称工资。而职称工资是评聘结合的,所以工资组成不一样,因此同工缺乏依据。
2、《劳动法》里的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人事关系,其待遇依据《劳动法》,其待遇在录用方式、劳动报酬来源、适用法律上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