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0 18:23:59作者:未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申请阶段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向其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基层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应对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家庭,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复审。
(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在单位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由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和复审意见报送所属地镇街或主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招考的人员将申报材料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审核上报阶段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收到移交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完成复审。复审时,应查验核实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的相关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对申购人家庭的收入进行认定,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发放《曲阜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证明信》或《低保证明信》。
3.审批确认阶段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提交申购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予以核准,并采取轮候、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发放《曲阜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书》,并持该通知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在房源少于符合申租条件的申请人数的情况下,需进行轮候。轮候次序为:首先保障民政部门规定的优抚住房困难家庭、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最后保障中等偏下、外来务工及新就业职工。市属骨干企业可根据指定方式的配租要求制定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