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10 14:35:58作者:未知
洛川热力公司关于2022-2023供热季热费收取的通知
2022年9月21日起收取2022-2023供热季热费,为方便您办理供热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热时间
我县集中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供热标准
热用户平均室内温度在18℃±2℃,不得低于16℃。
三、热费收取标准
根据《洛川县经济发展局关于调整洛川县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洛经发【2022】144号)文件要求:
1.洛川县县城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价,具体价格标准为:居民用热5.5元/㎡.月;非居民用热8.00元/㎡.月。
2.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执行居民类用热价格,其他执行非居民类用热价格。
四、停止/恢复用热办理
根据《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要求,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或者恢复整个供热期用热。
办理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的;
(2)新建建筑采暖设施质保期两年内的;
(3)其它可能危害相邻热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办理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五、优惠政策
1.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交费的前2000户,赠送经济实用礼品1份,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2.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历年无欠费的用户(欠费用户须交清欠费方可享受);报停用户、单位用户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六、收费方式
现金交费,POS机刷卡(支持储蓄卡、信用卡)
扫码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
七、收费地址
1.洛川县热力收费大厅(交警大队对面,金域华府一楼7号)
2.凤栖综合大楼二楼97、98号窗口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用户在缴费现场自觉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交费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八、服务咨询
1.收费咨询电话:0911-2697700
2.故障报修电话:0911-26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