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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8 08:15:02作者:佚名
河东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选拔“新雁”培育人员简章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乡村振兴,优化村级后备队伍结构,着力发掘和培养本土青年人才,吸引本土优秀毕业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村级储备一批青年人才队伍,打造一只强大的乡村“新雁”人才队伍。经研究,河东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计划实施乡村“新雁”培育工程,面向太平街道公开选拔“新雁”培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说明
本次选拔的人员,经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及体检合格后,派至太平街道辖区各村工作。
二、选拔岗位及数量
社区村务助理54名,社区警务助理6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选拔范围及目的
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年轻党员等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1、力争培养为村级党组织后备人才。
2、录取的青年人才,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3、录取的优秀人员,力争培养为村两委后备人才。
四、选拔资格条件及范围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和团队精神。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9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6月19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6、熟悉、适应农村工作,有志于献身农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可适应工作加班需要。
7、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8、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
(5)诚信承诺书;(附件3)
(6)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3、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4、报名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66号东兴人力资源产业园302、304室
5、咨询电话:0539-8031166 8031177(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6、监督电话:0539-2930713(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7、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考试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8、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份,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笔试人员公布。
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9、考察
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10、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参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选拔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3、诚信承诺书
4、疫情防控承诺书
太平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