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1 05:42:16作者:未知
南阳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注:“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险费一年以上的,不足一年的待缴满一年可以正常享受待遇。
报销材料
1、生育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生育备案表》
3、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生育手册》或准生证
5、出生医学(或死亡)证明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
6、育龄妇女信息表(加盖印章,仅高龄初育妇女提供)
7、统筹费用结算单(联网结算的)
8、住院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及费用总清单(非联网结算的)
报销比例
女职工生孩子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产前检查(围产保健)报销300元;而自然分娩时,一级医院报销800元,二级医院报销1000元,三级医院报销1200元。剖宫产的报销比例也大幅提高,一级医院为2000元,二级医院为2500元,三级医院为2800元。
剖宫产的同时做子宫肌瘤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的,报销金额也随之提高。其中一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3000元,三级医院3300元。剖宫产的同时做卵巢囊肿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手术的,最高可报销:一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三级医院3000元。
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上述报销标准上再加发100元。
职工进行计生手术后,生育保险报销的医疗费分别为:放、取节育器的,最高可报销60元;实施输精(卵)管结扎术的,最高可报销300元;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术的,最高报销1200元。
妊娠不满12周门诊人工流产的,最高报销160元;12周不满28周住院人工流产、引产的,最高报销500元;做引产手术的,满28周以上引产的,最高报销600元。
报销流程
(一)备案
参保人员于确诊妊娠12周内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周内,填写《南阳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持《门诊病历》、《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核定备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未经备案或未经批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二)待遇支付
1、医疗费用结算参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生育证》、《身份证》、《备案表》等有关资料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生育女职工产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时同住院费用一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处进行结算。
2、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的,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持《南阳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备案表》、《身份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公章)、《生育保险统筹结算单》等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通过指定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