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2-09 01:06:14作者:未知
办理流程:
方式一 “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手机微信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办事”>>>点击“我要办”>>>在“经办服务”栏中选择并点击“异地转诊转院登记”>>>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申报。
方式二 “爱南宁”APP办理
登录“爱南宁”APP›››点击“更多”›››点击“智慧医保”›››登录“医保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办”>>>在“经办服务”栏中选择并点击“异地转诊转院登记”>>>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申报。
方式三 “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认证后,点击“个人登录”›››扫码登陆›››点击“我要办”›››点击“异地备案”›››点击“异地转诊转院登记”›››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注意: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扫码登陆医保网厅方可办理业务申请)
备注:转诊转院备案原则上由转出医院直接办理(不需要参保人员到前台办理)。如转院治疗超过3个月,凭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材料(如入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自治区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
3.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材料(含转诊单、转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的门诊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
特定要求:已办理自治区外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跨统筹地区转诊
4.同一诊断的上一次住院的出院记录或疾病证明书(虽含诊疗经过);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
特定要求:系统已有转院审批信息,因同一疾病遵医嘱需要继续治疗或再次转院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