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26 18:54:54作者:未知
一、调整后的居民热用户、非居民热用户面积热价标准和计量热价标准
(一)面积热价标准
居民楼房供热价格上调3.5元,由25.5元/平方米调整到29.00元/平方米(其中:居民热用户实际缴费27.00元/平方米,政府补贴2.00元/平方米);
居民平房供热价格上调3.5元,由27.5元/平方米调整到31.00元/平方米(其中:居民热用户实际缴费29.00元/平方米,政府补贴2.00元/平方米);
非居民楼房供热价格上调4.00元,由31.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00元/平方米,
非居民平房供热价格上调4.00元,由33.00元/平方米调整到37.00元/平方米。
(二)计量热价标准
居民基本热价由7.20元/平方米调整为8.10元/平方米,非居民基本热价由9.30元/平方米调整为10.50元/平方米;
居民热用户计量热价由0.183元/千瓦时调整为0.208元/千瓦时(含热表维护和更换费用),
非居民计量热价由0.231元/千瓦时调整为0.262元/千瓦时(含热表维护和更换费用)。
面积热价和计量热价的基本热价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
二、供热期
当年11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3月31日二十四时。
三、优惠对象
低保户、特困户、离休老干部、烈属、1—6级残疾军人等特殊群体供热价格不变,仍执行原优惠标准。
四、执行时间及范围
我市本次集中供热调整后的价格标准自2023—2024取暖年度起执行;执行范围为平泉市城区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居民热用户和非居民热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