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8 06:11:03作者:佚名
一、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1)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
(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参保职工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在本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在本市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继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在计算生育津贴时,从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不包含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
二、参保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医疗保险关系发生转移,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以外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生育津贴
(2)本统筹区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自转入当月由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
三、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是怎样规定的?
(1)施行节育措施的,享受节育假
①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
② 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③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
④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再增加假期
①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②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四、生育医疗费都包括哪些?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五、城镇职工因生育出现的合并症或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怎样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出现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合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六、城镇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还能报销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吗?
参保职工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包括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
七、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吗?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需个人负担部分,可由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八、产前检查费的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三级医院1000元
(2)二级及以下医院800元
(3)终止妊娠的,不支付产前检查费用
九、参保人员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什么标准报销?
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不同生产方式定额结算,具体标准见下表:
参保人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生育医疗费200元
十、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1)参保人员在预产期前一个月进行异地生育备案的,按我市有关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享受生育津贴
(2)赴港澳台和国外生育并备案的,按我市政策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负担
十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1)按我市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2)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2019年12月3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我市定额标准全额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4)2019年12月3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3个月的按我市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十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费怎样报销?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我市定额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没有生育津贴
(2)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十三、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怎样报销?
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十四、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报销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提供材料如下:
(1)男职工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开具的证明信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原件(无法提供无工作证明的,由本人书写无工作承诺书)
十五、参保女职工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提供哪些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原件
(4)门诊发票及明细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