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6 06:58:14作者:未知
关于2022年度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各参保企事业单位、所有社保领取待遇人员:
2022年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开始了。
(原认证助手“智慧拍”软件已经停用,现已更改为“智能身份验证”软件!!!)因更换认证软件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谢谢!
一、认证时间:
1.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1至4级待遇人员认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月31日(每年认证一次);
2.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月31日,2022年9月1日——9月30日(每年认证两次)。
二、认证范围:
生物识别认证的范围是:1、机关事业、企业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工伤保险待遇定期领取资格认证;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手机APP完成认证,逾期未认证将影响您的待遇领取。
三、认证方式:
认证人员可通过下载安装“智能身份验证”手机APP注册后进行自助认证(手机中已下载的可直接点击“智能身份验证”图标进入,输入待遇享受人员身份证号码,注册或者登录后点击“人脸验证”按系统提示认证成功即可)。
四、注意事项:
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准确领取社保待遇、维护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对未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次月起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领取资格。
另注意: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联系电话:0312-4522129、0312-4517836、0312-4511750
客服微信:Shebaokefu3
咨询电话:4001288966
公众号:中科新创
注意事项
1、人脸识别时保持光线明亮,平视镜头、背景为白墙;
2、输身份证号——输手机号——扫描身份证——刷脸(会出现“√”表示认证成功);
3、输身份证号——输手机号——扫描身份证(连续刷脸三次失败,点击提交人工后等结果就可以,无需其他操作,三个工作日人工审核后会自动认证成功);
4、痴呆、瘫痪等无法完成刷脸的,添加客服微信,需拍身份证正反面和正脸头像(躺着不能动的,把手机放老人正脸上方就可以拍正脸照,全程老人不用动),拍一个视频(拍摄时说出今天的日期,可以别人代说),留子女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