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02 21:36:24作者:佚名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职工分娩前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1.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
2.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确保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生育津贴标准高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调剂使用。
3.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女职工(包括在编人员及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后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