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16 14:57:07作者:佚名
2022年度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下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申报缴费期为9月至11月,凡在今年11月30日前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享受2022年度(2022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对象及具体办理手续
学生少儿
(1)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请通过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请携带户口簿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取得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的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请携带居住证、身份证明、积分入医核定表等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大学生
(1)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请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在外地大学就读(且未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请携带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读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非就业居民
(1)老年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
(2)失业人员。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非就业居民请携带户口簿、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标准
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苏医保待医〔2021〕14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为850元/年;学生(少儿)个人缴费金额为270元/年;大学生个人缴费金额为160元/年;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460元/年(失业人员和户籍迁入本市不足10年的老年居民不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金额为1310元/年)。
根据苏府规字〔2017〕6号、苏医保待医〔2020〕3号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学生和困境儿童。
特别提醒
✔自2021年9月开始,苏州市区非就业居民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统一调整为9月至11月,与学生少儿、大学生保持一致。为避免影响明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务必于每年9月至11月办理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新生儿,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参保手续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