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16 11:23:44作者:未知
单 位 篇
1单位有新员工入职,错过10月份申报期,能否补办用工参保手续?
答:可以补办。参保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新增人员参保手续的,单位可在10月11日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至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补申报手续,在11月份的征缴期内一并征收。
2单位有员工离职,错过10月份申报期,没来得及办理退工停保手续,能否补办?
答:可以补办。参保单位未能及时办理离职人员减少手续的,可以先行缴费,10月11日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至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补办退工减少手续。
3参保单位因账户资金不足,在9月18日18时前没有扣到社会保险费,平台上线后是否会补收?
答:会补收。对于参保单位9月份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部门将在10月份予以补收。
4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苏州切换上线后,原企业网上办事的CA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必须进行在线更新或更换后方可使用。江苏省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原持有苏州CA的网报企业用户,对原CA进行在线更新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原CA登录省平台网办大厅,原单位信息将无缝迁移至省平台。
CA更新或更换流程详见苏州市人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www.suzhouca.com相关栏目。
省系统网办大厅登录界面也会提供CA常见问题指引。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512-81876166
如未及时更新或更换,将无法通过CA在省系统进行业务网办。
个 人 篇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错过9月份养老保险申报期,能否补办?如何补办?
答:可以补办。在10月11日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先至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再至自主选定的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根据税务部门指定方式办理补缴。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账户资金不足,养老保险费在9月15号17时前没有扣到款,怎么办?
答:10月1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可到自主选定的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根据税务部门指定方式进行养老保险费补扣。
3参保人员9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9月20日前没来得及办理退休待遇审批,10月份再来补办,会影响退休待遇吗?
答:不会。10月11日后,补办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养老金将从退休次月起补发。
4业务系统关停了,10月份的养老金还会正常发放吗?
答:会。系统切换不影响10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5在9月18日自助打印的参保职工社保证明,还能继续验证吗?
答:截止2022年3月19日17时前,苏州社保中心网站职工社保证明自助验证、苏州市区社会保险待遇(收入)证明自助验证及单位参保证明自助验证栏目正常服务,仅提供2021年9月20日17时前打印的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的参保证明验证。
6目前在苏州参保,业务系统关停期间想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广州,可以办理吗?应该如何操作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但是业务受理将在平台切换上线后。业务系统关停期间,跨省流动就业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提出申请。
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于10月11日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接收受理,请您谅解并耐心等待。
7业务系统关停期间,登陆“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可以办理社发账号变更和社会化管理信息变更吗?
答:因省一体化信息系统切换上线,自9月20日17时后无法通过“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社保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查询”、“变更社发账号”及“变更社会化管理信息”事项。具体待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即2021年10月11日起,转为线下办理,办理渠道为“至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
8业务系统关停期间,居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报销和纳入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业务可以办吗?
答:因省一体化信息系统切换上线,自9月20日17时后居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报销业务、纳入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业务均暂停办理。直至2021年10月11日起,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再进行受理。
9业务系统切换上线期间,医保问题怎么咨询?
答:因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不再承担苏州市医疗保险经办的职能,该职能已由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承担。
切换上线工作涉及的医疗保险业务事项,请向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咨询。